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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体育局关于实施2019年西安市全民健身惠民工程的通知

2024-03-13 08:58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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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安市体育局关于实施2019年西安市全民健身惠民工程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《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16-2020年)》,积极打造“15分钟健身圈”,进一步缓解群众健身需求,喜迎“十四运”,为构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服务。根据西安市体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,经研究决定下拨专项经费,由各区县(开发区)组织实施西安市全民健身惠民工程建设。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2019年我市共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40个、社区全民健身路径60个、室内健身房5个、多功能运动场10个(笼式足球场3个、笼式篮球场7个)、全民健身园区4个,共五大项全民健身惠民工程。根据各区县申报情况,结合脱贫攻坚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、老旧小区改造及旧器材更新等工作,按照“区域平衡、协调发展”的原则实施分配。(具体详见附件1)。

  (四)多功能运动场:笼式足球场安装围网、天网、太阳能灯光、球门,地面铺设人造草坪;笼式篮球场安装围网、太阳能灯光、篮球架,地面铺设悬浮地板。

  (五)全民健身园区:实施碑林区长乐公园、国际港务区陆港运动公园、浐灞生态区桃花潭公园、高新区沣惠渠绿道4个全民健身园区。

  今年各项目建设经费均为体育彩票公益金,由市财政下拨至区财政,由各区县(开发区)实施采购和建设。具体经费详见市财政局文件。

  (一)筹备阶段(4月20日前):各区县(开发区)督促各受赠单位完成场地基础土建,制定实施方案;签订目标任务协议。

  (二)采购阶段(5月30日前):各区县(开发区)按照项目数量和实施标准,完成器材设施的采购工作,确定器材设施供货厂家,完成备货。

  (三)实施阶段(7月30日前):加强指导检查,按方案完成各项目器材设施的建设工作;制定验收工作实施方案,对年度建设任务进行检查验收,并撰写工作总结上报市体育局。

  (四)检查阶段(8月30日前):市体育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,成立检查小组,采取查资料与实地检查的形式,对各区县(开发区)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。

  (一)高度重视。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工作方案,建立工作台账,切实将建设任务落到实处;按照《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》市体育局与各区县(开发区)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,同时各单位也应与受赠单位签订协议。

  (二)认真实施。严格按照项目分配数量做好项目建设,不得私自更换项目内容及标准,或将项目进行拆分。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,把控项目进度,确保按时完成。

  (三)严格程序。要按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要求三亿体育,做好器材设施的招标采购工作,所采购器材必须符合GB19272-2011《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》及相关标准。

  (四)充分利用。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场地设施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、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,为群众健身提供良好服务。

  (五)督促检查。为确保2019年西安市全民健身惠民工程落到实处,各单位须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体育局。项目完成后,市体育局将集中进行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量化考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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